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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奏競賽組

​鋼琴

SP01  國小一、二年級  自選曲一首SP03  國小三、四年級  自選曲一首

SP05  國小五、六年級  自選曲一首

SP07  國中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自選曲一首

SP10  高中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自選曲一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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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大提琴

​SC03  國小三、四年級  自選曲一首

SC05  國小五、六年級  自選曲一首

SC07  國中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自選曲一首

SC10  高中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自選曲一首

小提琴

SV03  國小三、四年級  自選曲一首

SV05  國小五、六年級  自選曲一首

SV07  國中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自選曲一首

SV10  高中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自選曲一首

​長笛

SF03  國小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自選曲一首

SF07  國中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自選曲一首

SF10  高中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自選曲一首

比賽時間:2025年7月28、29日

比賽地點:蘆洲功學社音樂廳

​樂器類別:鋼琴、小提琴、大提琴、長笛

為維護比賽品質,獨奏組報名總額上限:250

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6月30日止

6月30日非最終報名日期,如人數額滿系統即自動關閉,

請盡早完成報名手續!

報名費用:2900元

比賽規定

報名須知

透過線上報名表,確認【1】填妥各項資料上傳及【2】完成繳費,主辦單位核對資料完備無誤後,會主動發訊息通知報名成功。

獨奏組比賽各組以113學年度之學籍(即報名時之就讀年級,外國學校亦同)為報名基準,普通班及音樂班皆可報名,可越級但不可降級報名,比賽採誠信原則,違者經查證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及成績。

報名曲目請完整填寫中文或原文,惟主辦單位會統一寫法方便評審辨識,不影響評分與成績。

繳費後因故無法參賽,最晚於7月7日前申請退費,主辦單位將扣除行政手續費(新台幣200元)後全額退費,7月8日後恕不退款。

本賽事線上繳費採用綠界科技第三方支付,主辦單位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參賽者變更付款,或要求以ATM進行任何操作,若有所疑慮,請務必與主辦單位確認。

報名之參賽者,視同同意並遵守本比賽之相關規定,任何法律問題將由台北地方法院進行申訴與協調,大賽簡章、粉絲頁及網站公告皆為法律上唯一依據,主辦單位得保留接受報名與否之權利,比賽相關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及不可抗拒之情事,主辦單位擁有裁定權。

比賽須知

比賽順序將由電腦抽籤並於比賽前兩週(7月14日)公佈於網站上,不得提出異議。

參賽者請攜帶學生證 (或健保卡、身分證) 供查核並於各組比賽時間前30分鐘報到,如比賽進行中輪到該參賽者,經唱名三次仍未上台,則以棄權論處不得異議,請準時至現場準備。

比賽曲目為自選曲一首,一律背譜不反覆演奏,伴奏需自備但不列入評分項目。

 

參賽者於舞台上發出第一個音開始計時(含調音),限時四分鐘,惟唱名上台至開始演奏,切勿長時間擦拭琴鍵、調音等拖延比賽進行,情形嚴重者得斟酌扣分。

 

比賽曲目須和報名曲目相同,如不符則不予計分。

 

​比賽現場僅提供平台鋼琴及一般演奏用椅,如需鋼琴輔助踏板、大提琴椅、止滑墊等個人用品,為確保演出品質,請務必自行攜帶、安裝,比賽現場無法提供。

 

參賽者、伴奏及安裝個人用品之人員須共同進出場,如有特殊因素需離場,請務必提前告知並遵守現場人員指示,如未依指示自行進出視同干擾比賽,將導致參賽者被扣分或失去比賽資格,請務必留意。

 

比賽會場開放錄影、拍照,為避免影響比賽,嚴禁使用閃光燈。比賽過程中主辦單位會全程錄影、拍照(賽事記錄用,不開放索取),其肖像權(含姓名、文字、影音等)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參賽者須同意無償提供給主辦單位推廣比賽之使用(包含編輯、印刷、展示、網路等)。

比賽期間如因天災、疫情等不可抗力之因素,主辦單位將改採延期、線上等方式舉辦,請留意網站公告及通知。

評審及獎勵相關

本比賽皆邀請樂壇著名、具備國際水準、音樂班系所任教之音樂家擔任評審。單項樂器組別之參賽者達30人(含)以上聘請評審七人,20~29人則聘請評審五人,未達20人則聘請評審三人。

評分方式:評審人數五~七位將採去除最高分及最低分後之總分平均計算,評審人數三位則採總分平均計算,若參賽者演奏能力未達標準,評審可保留敘獎之名次及名額,得以從缺。如遇成績同分之情形,則以總分高低及多數評審給分較高的方式判定名次。

評審之評分為最終結果,不得提出異議。

​各組比賽成績將於各組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公佈,個人分數及評語可於成績公佈後於報到處領取,不另行寄發或查詢。

​參賽者可獲得獎狀、指導老師感謝狀各一份,各組前三名另頒發獎盃一座,如參賽者無法現場領取,請務必在報到處完成委託寄送事宜(需另行收費),或於8/29前聯絡主辦單位領取,逾期恕不受理。

賽後主辦單位會將優勝名單造冊,並個別通知各就讀學校,請校方公開表揚。

 

本音樂比賽之獎狀、次序冊皆可作為108課綱學生學習歷程檔案-多元表現之證明。

各組參賽人數需達五人以上(含五人)且首獎者平均分數在88分以上(含88分),則該組首獎者可獲邀參加「誰與爭鋒音樂大賽得獎者音樂會」,若該組參賽人數在四人以下,則不符合參加資格(例:大提琴五、六年級組參賽人數只有四人、或五人以上但首獎者平均分數未達88分,則首獎者無法取得參加音樂會之資格)。

 

如首獎者因故無法參加,經評審同意後,得由第二、三名依序遞補。參加者需於8/2前備妥節目單所需之演出者簡介及照片。

參加者之音樂會曲目同參賽曲目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,惟考慮節目長度得斟酌刪減。

​「誰與爭鋒音樂大賽得獎者音樂會」為售票音樂會,定於誠品表演廳盛大演出,配合專業多機攝錄影*、海報節目單設計、現場佈置等,每位參加者需繳交活動費3600元 (含800元票劵四張及演出影片檔案一份,另可加購照片檔案400元)。

*音樂會過程將全程錄影、拍照,其肖像權(含姓名、文字、影音等)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參加者須同意無償提供給主辦單位推廣比賽之使用(包含編輯、印刷、展示、網路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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